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,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。然而,在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方面,仍存在诸多制度和实践障碍。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出罪机制、量刑机制、执行机制和复权机制等方面。如何有效解决这些衔接问题,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、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,对“诊疗型司法模式”在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中的作用进行深入探讨。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,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,探讨“诊疗型司法模式”在解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问题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。
研究发现,“诊疗型司法模式”能够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的制度和实践障碍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: 1. 在出罪机制层面,通过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和适用但书出罪,能够更加合理地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; 2. 在量刑机制层面,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特点,实施差异化量刑,有助于实现刑罚的合理性和人性化; 3. 在执行机制层面,通过建立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,有助于未成年人的改造和回归社会; 4. 在复权机制层面,通过实施复权制度,有助于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后恢复社会地位和正常生活。
本研究认为,“诊疗型司法模式”在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。首先,该模式有助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,提高司法公正性和人性化;其次,有助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,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;最后,有助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总之,深入研究“诊疗型司法模式”在未成年人刑事实体与程序衔接中的作用,对于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文章来源:《青少年犯罪问题》 网址: http://www.sdyyzz.cn/qikandaodu/2025/1029/327.html
青少年犯罪问题投稿 | 青少年犯罪问题编辑部| 青少年犯罪问题版面费 | 青少年犯罪问题论文发表 | 青少年犯罪问题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21 《青少年犯罪问题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